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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医院
  12月中旬,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经卫生部组织进行的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我省首批5所医院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分别为省人民医院的肝移植、省第二人民医院的肾移植、山医大一院的肝移植和心脏移植、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肾移植、武警山西总队医院的肾移植。
    据了解,《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施行,这对于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严格技术准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据相关工作要求,
(2007-12-20) [查看全文]
    中新广西网11月16日电 11月15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卫生厅获悉,经过国家卫生部批准,广西共有5家医疗机构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这5家医院分别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一八一医院、解放军第三0三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实行准入制度后,其他医疗机构不得再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梁远介绍,一个濒临死亡的尿毒症患者,换个肾就能够存活。现在器官移植技术已经很成熟,越来越
(2007-11-19) [查看全文]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9日电 从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获悉,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12家医院获得“准入证”,可以开展器官移植业务。
    据了解,山东省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有八所。其中,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可开展肾脏移植项目,山东省立医院可开展肺脏移植项目。
(2007-09-28) [查看全文]
    人民网甘肃视窗兰州8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卫生部昨日公布了164家获准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甘肃省有4家医院拿到器官移植“正式牌照”,分别具备人体肾脏、肝脏移植技术,其中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和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可开展人体肾脏移植技术,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可开展人体肝脏移植技术。
(2007-08-28) [查看全文]
  日前,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又成功完成了两例同种异体肾移植手术,肾移植技术水平跨入国内先进行列。该院被国家卫生部指定为海南省唯一开展肾移植手术医院。
琼海市患者阮某和临高县患者叶某均系患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病程已有10余年,接受肾移植手术前分别进行了腹腔透析植管术,长期以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近期因病情加重,于6月底赶到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求医。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院长、省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劲逐教授亲自组织专家为两患者做了详细的检查和会诊,经过严格
(2007-08-20) [查看全文]
   中新广西网8月14日电  广西共有五家医院第一批审核通过人体器官移植,这些医疗机构进行的人体器官移植项目主要为肝、肾、心和肺。
    据南宁晚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对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医院名单和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获悉,广西共有五家医院第一批审核通过人体器官移植,这些医疗机构进行的人体器官移植项目主要为肝、肾、心和肺。
(2007-08-18) [查看全文]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87号)要求,现将我省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名单及由省卫生厅和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根据区域卫生工作需求和医疗卫生布局拟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院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地方医院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省卫生厅医政处反映;如对公示的部队医院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反映。
公示时间: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7月1日(共14天)
(2007-08-15) [查看全文]
大医二院、友谊医院准许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2007-07-25 07:35:33
新华社沈阳7月24日电 辽宁省卫生厅近日经过审核确定7家医院可以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这7家医院分别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友谊医院、鞍钢集团总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据省卫生厅
医政
(2007-07-31) [查看全文]
  现状:每年千人等待移植,手术量仅约300例
  期待:相关立法、政策解决器官源供需缺口问题
  在沈阳,可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从10余家减至4家。7月11日,省卫生厅公示了辽宁省7家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名单,沈阳市有4家医院获批。
  公示期结束后,获准的这几家医院开展器官移植的有效期也不是永久性的,在18个月的有效期期满前半年,医院还要重新接受卫生部门的审核评估。
  结束混乱:10
(2007-07-17) [查看全文]
荆楚网消息 昨日,省卫生厅公布湖北省首批获准器官移植的3家医院是:
同济医院(获准从事人体肝、肾、心、肺移植)
协和医院(肾)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肾)
另外,依据区域卫生实际需要和医疗卫生布局,经卫生部同意,湖北省拟指定5家医院开展相关移植:协和医院(肝、心)、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肾)、十堰东风公司总医院(肾)、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肝)
(2007-06-29) [查看全文]
  本报6月23日讯 22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通过国家卫生部严格审核,我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等6家医院,成为第一批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4家医院为指定开展相关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该厅近日就此发出《通知》,对上述获准和指定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和医疗项目进行公示。
  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6家医疗机构是: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开展的项目为肝、肾、肺移植;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项目为肝、肾移植;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项目是
(2007-06-27) [查看全文]
  中新山西网6月14日电 自《人体器官移植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卫生部重新规范了全国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我省也由原来的十余家规范到现在的5家。其中,3家已经被卫生部正式批准。由于器官来源紧缺,专家提倡亲情捐献。
  正式批准的3家医院分别为: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限移植肾)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限移植肾)
武警山西总队医院(限移植肾);
(2007-06-21) [查看全文]
  本报南昌讯 报道:13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经卫生部审定,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成为我省首批有资格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
  仅有肝肾器官移植资格
  据了解,卫生部近日公布了全国第一批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的名单。江西省共有两家医院获此资格,分别是昌大一附院和省人民医院,我省境内其余医院暂时均无资格从事人体器官移植。
  记者了解到,
(2007-06-19) [查看全文]
  新华网乌鲁木齐6月16日电 近日,3所医院成为新疆首批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院,其他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从事器官移植的医院,一律被叫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工作人员说,为规范新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指定了首批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医疗机构,分别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解放军四七四医院,这3家医院可开展心脏、肝脏、肾脏、肺脏等4个项目的
(2007-06-18) [查看全文]
  从即日起到本月25日,天津市对通过审批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四家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医院将由市卫生局和军队卫生部门分别办理人体器官移植相应诊疗科目登记,开展器官移植手术。
  今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而且卫生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布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
  市卫生局从即日起到本月25日,将对本市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委员会
(2007-06-14)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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