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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2月28日电,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个家庭要交换捐肾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记者昨天从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获悉,交叉换肾手术已被医院领导紧急叫停,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器官捐献要在直系亲属间进行,是否进行手术医院尚未有具体方案。
进展:医院称尚未确定手术方案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同为尿毒症患者的17岁少女何一文与39岁 (2007-12-29) [查看全文] 新华网广州12月2日电,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目前尚不成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对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其中代表提出的制定《政府采购管理条例》,被列入了立法计划,但《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条例》、《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条例》因为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暂时没被列入立法计划。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王烈泉等代表提出,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滞后,相当部分人群的基本健康得不到根本的保障。因此建议制定《广东省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条 (2007-12-11) [查看全文] 医生不及时救治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是否该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鉴定和处理应该怎么进行? 随便移植器官是否构成犯罪? 如何对待安乐死? 2007年10月27日,围绕着有关医疗的上述刑法问题,来自海峡两岸的顶尖刑法学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楼进行了一整天的高水平激烈讨论。 (2007-11-06) [查看全文] “捐”肾还债秦茂群 画 “我做生意亏了,欠债20多万,希望捐出一个肾还债。你们能帮我联系捐赠的相关事情吗?”日前,本报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该男子在电话中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疲惫…… 做生意失败,远走他乡打工 (2007-09-28) [查看全文] 一例活体器官移植牵涉着健康人和病人两个人的安危,相比平常手术风险增加一倍。近两年,我国的器官移植需求量越来越大,为了保证我国器官移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卫生部和国务院相继制定颁发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这些新规定使器官移植手术领域发生了不少变化,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伦理问题被提上了重要地位。”
亲属捐献,先过伦理委员会审核关 新政重申了人体器官不得买卖,活体器官的接受人仅限于器官 (2007-08-31) [查看全文] 为筹生意本钱,一男子印制千张小卡片上街推销自己的肾。对此,一些市民提出质疑:此举是不是骗局?日前,记者与卖肾男子进行面对面接触,卖肾者声称一个活体肾要价40万元,而且还主动提出卖肾过程要“作假”。
卖肾广告:一个肾要价40万 日前,温州市区读者陈先生反映,近日有人在他车上放置卡片“推销”肾脏,该红色小卡片上写着“本人有不得已苦衷,希望有需要的联系我”,附有联系方式(如图)。陈先生表示,国家明文规定人体器官不准买卖,这么公开 (2007-08-30) [查看全文] 卫办医发[200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审核”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在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并对纳入规划的医院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我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定专家工作组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 (2007-08-24) [查看全文] 新华社上海4月25日电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将由此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无偿为陌生 (2007-07-14) [查看全文] 晨报讯 我国正面临日益扩大的器官供需缺口。在昨天的器官移植研讨会上,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汪建荣指出,卫生部正在考虑逐步扩大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人群。但为防范出现器官买卖,目前活体器官移植只限于亲属之间,陌生人之间暂时还不予以考虑开放。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名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得到移植器官的供体。2004年,在我国7000例肾移植手术中,活体移植仅占约4%,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 (2007-07-13) [查看全文]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为了认真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切实加强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体器官移植指导原则,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通行做法,现就境外人员申请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为以旅游名义到我国的外国公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以旅游名义跨国境为外国居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二、外国居民申请到我国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向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省级卫生行政部 (2007-07-05) [查看全文] 2007年3月,今年35岁的王晋(化名)由于河南平顶山各大医院的不积极配合,最终自己希望能在死后捐献身体所有可用器官的愿望,暂时搁置。
之前,老家在河南平顶山的王晋一直在广东打工。2002年8月,在一次工作中,王晋的右脑出现从未有过的剧烈疼痛,难耐之下他去了广东中山市医院,检查结果:脑底脊索瘤。对这个检查结果,刚开始王晋并不能接受,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王晋才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同时他希望自己死后可以捐献身体所有可用器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这么年轻的器官一把火烧掉,太不值。 (2007-06-16) [查看全文] 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第一次以立法的方式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同时规定了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准入”原则。
器官买卖属于违法 “在国外,买卖器官被列为违法行为,而我们的很多医院都能看到卖肾等人体器官交易的小广告。”卫生法专家、《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副主编卓小勤介绍说:“事实上,在条例施行前,有关器官移植、器官买卖交易等问题,我国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器官买卖长期以来在我国处于 (2007-05-06) [查看全文] 本报讯 常正芳是一个家住甘南偏远农村的女孩,13年前就身患尿毒症。在家人陷入无钱治病的困境时,曾在常正芳家乡做过支教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福建师范大学的学生从网上得知消息后联同数百名网友、一位印尼华侨对常正芳展开了一场爱心接力救助,终于圆了常妈妈为女儿捐肾治病的心愿。常正芳的肾移植手术将于今天在省人民医院肾病科进行。
今年20岁的常正芳,家住甘肃省漳县新寺镇中心村,一家五口人仅靠种植3亩农田维持生计,一年的收入才1000多元。常爸爸常年在外打工, (2007-03-25) [查看全文] 关键字:器官移植
专家呼吁尽快推动脑死亡立法 时报讯 一人待换肾,全家争相配型,骨肉情深;遍查全家老小,无一符合条件,令人唏嘘。这是发生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一桩故事,目前看来,脑死亡捐赠成为他的“救命稻草”,但将遭遇法律真空。多位器官移植专家呼吁,尽快推动脑死亡立法,合法合理地实现捐赠者的意愿,挽救更多生命。 全家五人捐肾不合格 据中山一院肾 (2007-03-14)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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