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新闻

脑死亡亟待法律推进 将促生器官移植新模式

[日期:2008-07-16]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陈国东 [字体: ]

    近日,在广西桂林举办的“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上,北京协和医院神经科教授李舜伟在内的中国脑死亡领域多名权威专家呼吁尽早启动和建立我国脑死亡判断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合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另一方面可以开辟我国器官捐献的新模式。 
  

  亟待法律推进

  李舜伟表示,脑死亡标准对于器官移植的意义在于,如果有脑死亡判定,又有亡者身前(或故后家属的)器官捐献意愿,以及器官捐献的体系,则有可能实现可供器官移植的脑死亡者捐献器官。世界上器官捐献环境最完备的国家,如奥地利、西班牙,每年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人数为34~36人(34~36/pmp)。而我国2006年才0.016/pmp,2007年为0.03/pmp,相差4位数。中国没有脑死亡医疗实践是造成这种巨大差距的原因之一,但显然并不是唯一的因素。武汉同济医院陈忠华教授认为,我国应该推行脑死亡医疗实践与法规建设并行。

  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器官短缺问题,严重制约了器官移植对于挽救生命应该发挥的作用。北京诺华移植中枢神经药品事业部总监吴云鹏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5万以上的患者需要肾移植,但能实施的移植手术只有5千例。

  对于短缺的原因,专家普遍认为,一是因为器官供给减少,导致移植者排队更长,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脑死亡没有相关立法,脑死亡者的器官捐献有待法律支持,而目前脑死亡者的器官捐献在国际上已成为一种主要的器官捐献模式。

  不过专家们乐观地表示,目前脑死亡立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我国的脑死亡学术标准已经讨论了14稿,而且在浙江已经试行了102例,只等行政部门和法律界的最后敲定。

  免疫抑制剂市场扩容

  据记者了解,一旦脑死亡标准确立,脑死亡器官捐赠将成为器官移植的一个新的重要来源,必将促进我国器官捐赠规模的扩大,也有利于相关免疫抑制剂药物市场的扩容。

  在今年“两会”后于大连召开的中国器官移植学术研讨会上,全国数百位器官移植专家一致表示,开展器官移植已经不能单纯地把移植数量作为追求目标,而应将长期存活率作为今后努力的方向,而能够增强器官移植成功率的免疫抑制剂市场由此成为业界关注的新领域。据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免疫抑制剂市场规模已达到约100亿元左右。

阅读:
录入:秋日的丝雨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以“脑死亡”判定死亡的新标准有望在中国试行
下一篇:卫生部制定脑死亡诊断标准 推动脑死亡立法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