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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降低医保“肾病”病人负担

[日期:2008-05-27]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屈凤丽 [字体: ]

    记者今天上午从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合肥对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两个肾病”)门诊治疗作出最新规定,从6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病中的“两个肾病”参保人员,13种口服常用药品可自主选择到三家“两个肾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今天上午,该局发出《关于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肾病门诊实行定点购药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为有利于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两个肾病”)门诊治疗,降低患者个人负担,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中“两个肾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对肾透析门诊治疗使用的非洛地平、厄贝沙坦、美托洛尔、骨化三醇、硝苯地平和肾移植术后门诊使用的环孢素、吗替麦考酚酸酯、硫唑嘌呤、虫草菌发酵制剂、他克莫司、西罗莫司、维生素D3碳酸钙、骨化三醇等13种口服常用药品,可自主选择到“两个肾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其中,合肥还具体规定,“两个肾病”的参保人员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在一个年度内可自主选择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或“两个肾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选择后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选择在“两个肾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参保人员,需填写“定点购药申请表”,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定点医疗机构肾病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标明医疗机构名称、并有医师签章;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处方时,应同时打印纸质处方。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均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等。

    据悉,合肥规定先期纳入参保人员肾病门诊购药试点的定点零售药店有三家,分别为安徽皖健科技开发中心皖健大药房(安医附院院内)、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省医第一药店(省立医院旁)、合肥新稀特大药房有限公司(六安路小学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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