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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出台新政策:医疗参保条件放宽

[日期:2008-05-15]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字体: ]

  黑龙江新闻网讯 齐齐哈尔市近日出台新政策,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肾移植术后的患者,同样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私营企业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除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外,超额的医疗费用将自动转移到大额医疗保险,再享受27万元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由于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数额有限,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肾移植术后等疾病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因疾病限制不能参保。近几年,由于齐市医疗保险基金的科学管理和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多,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数额不断加大。齐市政府根据齐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和承受能力,对政策进行了具体调整,出台了患有各种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肾移植术后的齐齐哈尔市区(非农业)户籍人员,同样可以参加齐市灵活就业人员、私营企业医疗保险的新举措。

  灵活就业人员、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参保后,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视自动放弃,并注销参保手续,3年内不再受理重新参保手续,以前参保缴费年限不予计算。新政策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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