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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位遗体捐献者留名纪念碑

[日期:2008-05-1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记者/陈枫通讯员/伍颖 [字体: ]

  本报讯 昨天是“国际红十字日”,广东省红十字纪念园在广州增城正果万安园落成。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雷于蓝为园中的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揭幕,赞颂他们“精神不朽”,呼吁公众移风易俗,支持遗体捐献事业。

  省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国家尚未对遗体捐献立法,目前我省只有广州、深圳开展有关探索。其中,广州于2001年出台了《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有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暨南大学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学院这4个捐献遗体登记接收站;深圳则于2003年利用特区立法权,在我国内地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目前,遗体捐献越来越得到市民的理解接受,汕头、江门、云浮、肇庆等市的红十字会也积极与广深红十字会联系,介绍捐献志愿者。

  但过去,这些捐献者的身体或用于医学研究,或帮助他人恢复光明和健康,骨灰也是统一处理,家人连悼念的凭证都没有。为此,省红十字会特意建设了这一遗体捐献纪念碑,将截至2008年4月全省统计的230位捐献者芳名镌刻其上,供家属和世人缅怀。深圳的赖先生激动地说,他的父亲于2006年去世,享年76岁,成功捐献眼角膜,帮助香港、海南的两位患者重见光明。他继承父亲遗志,也登记成为器官捐献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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