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何一文和39岁男子何志刚的换肾手术被广州医学院附属二医院伦理委员会投票表决“暂缓”后,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本报记者昨天从患者何志刚口中得知,手术紧急叫停是因为院方律师认为两何的家属捐赠行为还不能被认定为“帮扶关系”,此观点被该院副院长接受,伦理委员会票决时以压倒性多数8比1“暂缓”手术。
昨天上午,两何的家人前往广东省卫生厅交涉,希望能得到官方许可,为何一文、何志刚进行手术。
律师与副院长叫停手术
湖南籍人士、广州医学院附属二医院换肾手术主刀潘光辉教授是该院伦理委员会委员,也是两何换肾手术的推动者之一。他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相关规定的本意是阻止器官买卖,这两个家庭自愿交叉捐肾并不存在买卖器官的问题,交叉换肾是可行的。
但参与伦理委员会决策的广医附二院的法律顾问、广东穗卫律师事务所周继华律师却持反对意见。“我国今年5月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目前要进行的交叉捐肾,何一文与何志刚的供体与受体之间既不是配偶,也不是血亲,只有证明他们是‘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周继华说,“这种亲情关系是指多年帮扶形成的关系,如多年的友情、恩情。他们目前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据何志刚向本报记者介绍,周继华的上述观点被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之一的一位陈姓副院长采纳。伦理委员会表决是否进行手术时,意外地决出“暂缓”结局,紧急叫停了这次手术。
交叉换肾可能引起官司
“两家交叉换肾并不代表术后两家状况都一样,如果两家结果不等价,谁来承担责任?”院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如果一家出现情况不好,可能会引发官司,“不好的一方可能向好的一方索回移植肾,或者要求经济补偿,索求第三个肾脏弥补损失等,但到时候再来协商解决问题就迟了。”
按照日常程序,医院伦理委员会主要是进行形式上的审查,面对的主要是书面材料,不可能进行实地调查。“这就需要申请者提供书面证明,一种是公证机构的证明材料,能证明交叉捐肾双方都是自愿的;二是政府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具的证明材料,比如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材料;三是由邻居朋友提供的证词,证明双方是没有经济交易的帮扶关系。”他介绍,伦理委员会认为患者仍需要补充证据。
目前,常德市肾病协会会长周小华已经赶回常德,为伦理委员会所需材料奔波。两何家昨上广东卫生厅交涉
昨天一大早,何一文的父母亲与何志刚的妻子来到广东省卫生厅。“我们去卫生厅的目的是希望得到政府的特许,救下两条人命。”他们对记者说。当两家人获悉手术不能如期进行的消息后,一度有亲友哭着跪在院方医生面前恳求破例实施手术。
周小华说,如果促成这例交叉换肾手术,等于给所有等待换肾的肾功能衰竭患者带来一种新的思路和新的希望。由于交叉换肾在国内一直担心器官交易而被禁止,以往患者的肾源都只能从亲属中找。“如果将来患者的家庭间可以形成这样的互助,交叉配型,交叉捐献,那配型成功的概率将增大很多。”周小华说。
此次事件也惊动了全国各地的一些新闻媒体。从前天开始,医院在两位病人出入口增加保安,试图将他们与媒体记者隔开。家属也开始不太愿意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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