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留学回国的外科医生,职责就是拿着手术刀救死扶伤。但在8年前我放下了手术刀开始呼吁为脑死亡立法,就是希望节约社会资源以及拯救更多的器官衰竭者。现在已经有64名脑死亡患者家属响应了我的倡议,并拯救了近300人的生命……”昨日,率先在国内倡导为“脑死亡”立法的陈忠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据悉,他这次来成都,除参加西部第一届肝移植论坛外,还希望川大华西医院和省人民医院能加入到“器官捐献联盟”。
8年 坚持为“脑死亡”立法
“我是留学回国的外科医生,职责就是拿着手术刀救死扶伤,不过现在我却离开手术台8年了。”陈忠华教授感慨地告诉记者。他称,10多年前,他从国外留学回到同济医院后,梦想就是用自己手中的手术刀拯救更多人的生命。但在8年前,他按照国际标准判定重症监护室的一名患者脑死亡后,可家属和医院都拒绝接受他的判定。随后,经过了解,他发现我国对脑死亡没有明确的定义,更不用说有明确的法规。接着,他参照国际标准率先在国内倡导国家能对脑死亡进行立法。随着他的呼吁,以及2003年首位脑死亡患者器官捐献成功后,他更坚定了为脑死亡立法的信心。所以,到现在他仍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并希望我国能建立像欧美国家一样的“器官捐献中心”,拯救更多的患者。
尴尬 他的呼吁很多人不理解
“当判定一个人脑死亡后,该不该拔掉呼吸机,这涉及伦理问题。不过从医学角度上说,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人都属于脑死亡。”陈忠华教授称。他还说,按照国际标准,只要离开呼吸机不能自主呼吸维持生命的人,都被判定为脑死亡者,国外有很多脑死亡患者选择捐献身体器官,拯救他人。可在我国因为伦理标准的不同,只要利用呼吸机心脏还在跳的人都被视为活着。所以,他的呼吁被很多人不理解。
感动患者死后愿捐出器官
“虽然这些年,反对我倡议的人很多,但是我们科研小组并没有放弃。最让我们感动的是,2003年,16岁男孩田近的家属同意我们脑死亡的认定,并捐献出了田近的身体器官。是他让我们能坚持到现在,而且‘脑死亡’的标准也有望出台。”陈忠华教授感慨地说。他又称,在法律真空地带游走8年时间,他都快成为半个律师了,哪些是违反法律的,他非常清楚,而对社会有意义的事,他们会尝试做。自田近被判定成为国内首例“脑死亡”患者后,目前已经有200多例患者被判定为“脑死亡”,其中64人的家属自愿捐献出了患者的身体器官,这些器官总共拯救了近300名患者的生命。”
陈忠华教授称,从这8年来看,虽然呼吁“脑死亡”立法还没有结果,但在器官移植方面,国内已走出一大步,为此他们成立了“器官捐献联盟”,以此拯救更多患者的生命。
据悉,这次陈忠华来到成都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川大华西医院和省人民医院加入“器官捐献联盟”。
本报记者 张艺摄影 张鸣
链接·新闻人物
陈忠华,男,1953年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教育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外科器官移植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亚洲移植医学会理事,国家器官移植学会会员。曾出版《移植学前沿》、《脑死亡》等科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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