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新闻

山东省12家医院获准做“器官移植手术”

[日期:2007-09-28]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范俐鑫 [字体: ]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9日电 从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获悉,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12家医院获得“准入证”,可以开展器官移植业务。

    据了解,山东省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有八所。其中,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可开展肾脏移植项目,山东省立医院可开展肺脏移植项目。

    另外,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九所医院为“山东省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其中,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可开展心脏、肝脏移植项目,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可开展肝脏移植项目。

阅读:
录入:00700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甘肃4家医院拿“牌照”移植器官
下一篇:设置准入门槛 广西五家医院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