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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3家医院经卫生部审批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日期:2007-06-29]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记者卢水平 通讯员沈魏 [字体: ]

荆楚网消息 昨日,省卫生厅公布湖北省首批获准器官移植的3家医院是:

同济医院(获准从事人体肝、肾、心、肺移植

协和医院(肾)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肾)

另外,依据区域卫生实际需要和医疗卫生布局,经卫生部同意,湖北省拟指定5家医院开展相关移植:协和医院(肝、心)、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肾)、十堰东风公司总医院(肾)、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肝)、解放军161医院(肾)。这5家医院获得的是省级“粮票”,在试行1年半后,仍要报卫生部进行第二次审核。

省卫生厅强调,没有获准的医院和医师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否则将追究医院责任,并吊销相关医生的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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