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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批13家可开展器官移植医院公示

[日期:2007-06-1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体: ]

  昨天,北京安贞医院等首批13家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开始在首都之窗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前,市卫生局对申请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进行了资格审核和考核评价,并向卫生部上报了北京市首批拟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及移植项目。经审核同意,北京安贞医院等13家医院成为本市首批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

  从昨天起至本月24日,这13家医院向社会公示两周。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医院,市卫生局将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医院办理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准予其依法开展相应的人体器官移植。对有异议的医院,卫生部还将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结论。

  此外,其他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从事器官移植的医院,一律被叫停。从事器官移植的医院须办理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监督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这些医院有异议,都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网站和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或拨打12320(北京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记者郭爱娣)

  -链接·13家申请开展器官移植医院名单

  医疗机构 人体器官移植项目

  北京安贞医院 心、肺

  北京朝阳医院 肝、肾、肺

  中日友好医院 肾、肺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肝、肾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肝、肾

  北京协和医院 肝、肾

  北京友谊医院 肾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肾

  北京佑安医院 肝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心

  解放军总医院(含临床部) 肝、肾

  武警总医院 肝、肾

  空军总医院 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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