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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6所医院首批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日期:2007-06-10] 来源:中国江苏  作者: [字体: ]

    我省6所医院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另有3所医院成为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7日起,卫生厅对这9所医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我省首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为:

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脏移植)

南京鼓楼医院(肝脏移植)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肾脏移植)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肺脏移植)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肾脏移植)。

  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为:南京鼓楼医院(肾脏移植);南京市第一医院(心脏移植);解放军81医院(肝脏移植)。据悉,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须在1年后再次接受卫生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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