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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重病体重仅30公斤 父母欲卖器官救命

[日期:2007-01-16] 来源:江南都市报  作者:文/图 徐春林 记者王平 [字体: ]


  父母欲卖器官救重病女儿

  事发修水一贫困家庭 此举遭遇法律禁区

  修水24岁女子郑荷花,“环关节半脱位症”压迫神经,危及生命。郑荷花的父母为救小郑,希望能够出售自己的器官,以挽救危在旦夕的女儿,但医院却不敢接受。根据我国法律,人体器官不能作为“物”来交易,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买卖器官在我国均为非法,是被禁止的。

  病女骨瘦如柴

  6日,记者在修水县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简陋民房内,见到了租住在这里的郑荷花。今年24岁的郑荷花是修水县大椿乡人。前几年嫁到本县全丰镇戴家坪村,现已是一个1岁孩子的母亲,丈夫容耀贵在家种田,家境十分贫穷。4年前,郑荷花开始患病,双腿走路不方便。几经求医,一直没有找到病根。几年下来,家里花了3万多元,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疾病,反而因此欠下了一笔沉重的债务。

  去年7月1日,郑荷花被医院诊断为“环关节半脱位症”压迫神经,危及生命。因无钱治疗,7月6日,她被迫回到修水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建议她去北京做手术,否则,将有生命危险,但手术费需要10万余元。

  记者看到,病床上的郑荷花骨瘦如柴,体重只有30公斤。郑荷花的家人说:“她现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整天就这样躺着不能动,稍微不注意就会出现危险。这病如果做手术就能活,否则就只能等死。尽管处于这样的危险境地,但她的神志仍非常清醒,我们也不忍心把她抬回家去等死啊。”

  父母想卖器官

  “如果女儿得不到救治,这个1岁多的孩子将失去母亲。”郑荷花的母亲刘义香无奈地说。家里已拿不出钱来救治。面对女儿的重病,只有成天以泪洗面。

  郑荷花和丈夫结婚后一直生活在农村,原本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妻子突然重病,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打击。面对女儿一天比一天加重的病情,郑荷花的母亲刘义香说,她与丈夫希望能够出售自己的器官,以挽救危在旦夕的女儿。但是,医院不敢接。因为目前人体器官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物”,因此不具有财产性,不能作为“物”用以交易。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冠以什么样的名号,买卖器官在我国都是非法的,是被禁止的。

  律师:器官坚决不能买卖

  江西挚诚律师事务所樊仁华律师告诉记者,在我国,器官是坚决不能买卖的。截至目前,在器官捐赠方面,我国还没有一部正式法律,国务院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中国亟待有一部关于器官捐赠的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

  现在,刘义香夫妇已无所适从,他们虽然愿意为女儿付出一切。目前他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四处筹钱挽救女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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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荷花真是太太太太太太惨了!!!!!!!!!!!!!!!!!!!   (咪咪@ ,04月23日 )
  们也是,光说不能买卖,那你得说出个123理由啊,是利是弊,一两个人,一两句话肯定...   (杜程 ,04月06日 )
  好可怜啊   (蒙蒙 ,2007-11-05 )
  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她的病好了吗还是、、、那来那么多的规律啊人都要死了、、中国...   (8888 ,2007-09-08 )
  倒!!!不可以卖器官女儿怎么办啊?去那里借,谁又能给他们?现在还有几个好心人...   (菲菲 ,2007-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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