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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峰会

[日期:2006-11-15] 来源: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峰会全景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扩大会议暨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11月13-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探索建立器官移植信息网络。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会上要求,一要坚持自愿原则,确认器官捐献完全出自捐献者本人真实意愿。二要严格掌握和控制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范围。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和惯例,活体器官捐献人要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活体器官的接受者仅限于捐献者的配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并且不能因为活体器官捐献而影响捐献者相应的正常生理功能。黄洁夫还强调要严禁医疗机构利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不负责任地发布器官移植医疗广告,并以广告的形势招揽境外患者以旅游的名义到中国境内实施器官移植。不负责任发布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信息,既误导了患者,也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

  黄洁夫提出,要探索建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和分配的共享信息网络。通过社会宣传改变人们对器官捐献的传统观念,宣扬人道主义互助精神,增加人体器官来源;提供便捷的器官捐献登记途径,方便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建立人体器官分配的共享信息网络,提高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和利用效率。对人体器官的摘取、分配、使用等各环节都要责任明晰,程序明确,确保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施,严禁暗箱操作,堵塞漏洞。

  会上,与会各界代表认真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形成了《中国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扩大会议暨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声明》,号召全国各界医疗机构在现行规定框架中,遵守医学准则和伦理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尊重生命,按照法律规程实施手术,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人体器官买卖活动。

  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能够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我国几乎都能够开展。已经实施的移植项目既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脾脏、小肠等单个器官移植,也包括肝肾、胰肾、心肾、心肺、肝肠等联合器官移植,以及角膜、骨髓、胰岛、甲状旁腺、造血干细胞、脾细胞等组织、细胞移植。同时,我国还成功实施了亲缘活体肾移植、肝移植、脾移植等。人体器官移植也技术日趋成熟,移植后患者的生存率日渐提高;在一些医疗机构,肝脏、肾脏、肺、心脏等器官移植病人的一年和五年生存率、移植物存活率,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截至2005年,肾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为28年,肝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13年,心脏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14年,肺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7年。

  卫生部医政司、政法司、科教司,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军地部分医院的有关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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